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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時間:2018-06-25 14:35:52
文章來源: 深圳市恒業(yè)企業(yè)管理咨詢有限公司
眾所周知,香港是亞洲的經(jīng)濟中心和金融中心,也是全世界最自由和繁榮的商貿(mào)港口,基礎設施良好,不單人流進出自由,物流進出自由,資金進出也自由。人流進出自由體現(xiàn)在香港和100多個國家有免簽證協(xié)議,和珠江三角洲也即將推出免簽證來往旅游計劃;物流進出自由主要體現(xiàn)在貨物進出不征關稅,海陸空物流處理速度極快;資金進出自由體現(xiàn)在香港沒有外匯管制,各種外幣可以隨時兌換調(diào)動,而且資金進出沒有限制,所以香港公司注冊是很多內(nèi)地人士的選擇。
尤其重要的是,在香港注冊公司名稱選擇自由:公司名稱允許含有地區(qū)性和行業(yè)性質(zhì),例如﹕中國、北京、浙江、香港、美國、法國、國際、亞洲、學院、出版社、協(xié)會、集團、控股、實業(yè)、發(fā)展、投資、財務、聯(lián)誼會、科技、醫(yī)療、基金、促進會等字眼。
但這就意味著可以隨便起名字嗎?當然不是!關于給公司起名字的問題,可不能小視。接下來就給您解答一下關于香港公司注冊起名的疑問!
問1.我是否可隨意擬用任何公司名稱?
答:不可以,公司名稱的注冊是有限制的。一般來說,如有下列情況,公司名稱將不獲準注冊:
a)公司名稱與出現(xiàn)于公司注冊處處長(「處長」)備存的《公司名稱索引》的名稱相同;
b)公司名稱與根據(jù)某條例成立或設立的法人團體的名稱相同;
c)處長認為使用的公司名稱會構(gòu)成刑事罪行;
d)處長認為公司名稱屬令人反感或因其他原因?qū)龠`反公眾利益的。
此外,如公司名稱包含《公司(公司名稱所用字詞)令》(第622A章)所列明的字或詞,或公司名稱會令人產(chǎn)生印象,覺得該公司與中央人民政府或其任何部門或機關、或香港特別行政區(qū)政府或其任何部門或機關有任何方面的聯(lián)系,則須先獲得處長的批準,才可注冊。
再者,如香港公司注冊名稱與一個曾被處長指示更改的公司名稱相同,除非已獲得處長同意,否則該名稱將不獲批準注冊。
問2.怎樣斷定一個公司名稱是否與另一個公司名稱「相同」?
答:斷定一個公司名稱是否與另一個公司名稱「相同」時,不須理會某些字或詞和該等字或詞的縮寫,這些字或詞包括作為英文名稱第一個字的定冠詞,以及在英文名稱末端的"company","andcompany","companylimited","andcompanylimited","limited","unlimited","publiclimitedcompany",及在中文名稱末端出現(xiàn)的「公司」,「有限公司」,「無限公司」和「公眾有限公司」。字母的字體、字母的大楷或小楷、字母之間的空位、重音符號、及標點符號都不須予理會。
而英文的「and」和「&」;「Hongkong」、「HongKong」和「HK」,以及「FarEast」和「FE」則分別視為相同。
此外,如處長在顧及某兩個中文字在香港的使用情況后,信納該兩個中文字按理可相互交替使用,則該兩個字會視為相同。
問3.怎樣可以得知我擬用的公司名稱是否與公司注冊處處長備存的《公司名稱索引》內(nèi)的名稱相同?
答:你可通過公司注冊處的網(wǎng)上查冊中心或使用公司查冊流動版服務,免費查閱公司名稱。
請使用「以全名查冊」的方式,輸入擬用的整個公司名稱,包括所有空位、標點符號及末端的字眼(例如"CompanyLimited"、"Limited"、"Company"、「有限公司」、「公司」等)?!敢匀閮浴沟牟閮越Y(jié)果會顯示完全符合輸入的字元而仍在登記冊上的公司的現(xiàn)用名稱。查冊語言只可使用英文或繁體字。輸入其他語言或簡體字,系統(tǒng)會顯示「沒有紀錄相符」,因而導致錯誤的查閱結(jié)果。
問4.我可否同時以中、英文字注冊公司名稱?
答:不可以,公司名稱如由中文字與英文字/字母組合而成,將不獲準注冊。
問5.香港公司的中文名稱可否用簡體中文字?
答:不可以,香港公司的中文名稱必須是繁體中文字。
問6.公司可否只注冊中文名稱?
答:公司可以只注冊中文名稱,也可以只注冊英文名稱或同時注冊一個中文名稱和一個英文名稱。但請根據(jù)實際情況注冊公司名字中英文的需求。
問7.香港公司英文名稱的最后一個字可否是"Ltd"?
答:不可以,雖然"Ltd"和"Limited"被視為相同。根據(jù)《公司條例》第102條的規(guī)定,有限公司的英文名稱的最后一個字必須為"Limited"。
問8.如果我發(fā)現(xiàn)另一間公司的名稱與我的公司名稱「太過相似」,我可否反對該名稱繼續(xù)注冊?
答:可以。如你發(fā)現(xiàn)另一間公司(以下簡稱「該公司」)在你的公司成立以后,以一個與你公司名稱「太過相似」的名稱注冊,你可向公司注冊處處長(「處長」)提出反對,詳述反對理由,提供任何可以證明引起混淆的證據(jù)。如處長認為兩者「太過相似」,處長可根據(jù)《公司條例》第108(3)條,于該公司名稱注冊的日期后的12個月內(nèi)(以下簡稱「法定期限」),指示該公司更改名稱。因此,有關公司名稱的反對書應及早(最好在處長發(fā)出指示的法定期限屆滿前的一個月或之前)送交處長,以便處長在法定期限屆滿前進行調(diào)查,并在適當情況下送達通知書。通過小編以上的介紹,相信大家都清楚香港公司注冊起名有什么講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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